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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基层正副职晋升工作方案
日期: 2019-09-0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湖北科技学院基层正副职晋升

工作方案

为推进学校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长远规划和近期需求的协调,根据《湖北科技学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湖科党发〔2015〕26号)、《湖北科技学院管理岗位基层正副职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湖科党组〔2018〕4号)文件精神,学校党委决定开展2019年管理岗位基层正副职晋升工作,对全校符合基层正副职岗位条件的在岗从事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进行选拔任用。具体方案如下:

一、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

2.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工作经验;

3.爱岗敬业,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4.工作能力较强,办事效率较高,能够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技术;

5.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参加工作不满三年的,考核年度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任职资格

1.晋升基层副职应具备的资格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在校连续工作满6年的管理干部;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且在校连续工作满4年的管理干部;

(3)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且在校连续工作满1年的管理干部。

2.晋升基层正职应具备的资格

(1)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基层副职岗位上连续工作满2年的管理干部;

(2)取得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且在校连续工作满1年的管理干部。

3.从严控制在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提任科级干部,特殊情况外,按照以下条款办理:

(1)选拔提任基层正职,应聘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3年以上或聘任在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2)选拔提任基层副职,应聘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3)严格控制教师岗位转任管理岗位。教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管理岗位人员担任。确因工作需要,可保留教师身份兼任“三办”主任职务,不纳入干部管理系列。

4.其他要求:

(1)按照干部管理条例规定,晋升人员必须是干部身份;不能任满一届的人员不能列为提拔对象;

(2)党务部门的基层正副职干部,必须是中共党员;

(3)未尽事宜参照《湖北科技学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和《湖北科技学院管理岗位基层正副职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二、晋升程序

此次晋升工作严格按照《湖北科技学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1.提出初步建议。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空缺基层正副职的岗位设置和符合条件人员的初步建议。

2.民主推荐(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

(1)谈话调研推荐。在副科级以上干部中进行谈话调研推荐,谈话人数不少于应谈人数三分之二。向谈话对象提供谈话提纲、干部名册等材料,提出相关要求,提高谈话质量。分管校领导和所在单位负责人谈话推荐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

(2)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票。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所在单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教职工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会议推荐时,参会人数需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3)综合分析。综合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情况,确定初审对象,并报组织部汇总。

3.资格审查与公示。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处、纪委监察处对初审对象进行档案审查和纪律检查,再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4.确定考察对象。党委组织部将初审通过名单呈报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简单地以推荐票取人。

5.组织考察。各党总支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报党委组织部审批。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如有需要,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工作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6.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实际会同纪委监察处、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向党委常委会呈报拟任人选。

7.审议确定。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拟任人选。

8.任前公示。对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9.发文与任职谈话。

三、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和二级单位在9月9日前成立基层正副职晋升工作领导小组。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为本单位党政班子成员和教职工代表,一般为3-5人(教学院适当增加2人)。主要职责为:对本单位申报人进行资格初审和业绩材料核实;组织召开民主推荐;向学校推荐本单位科级岗位的拟任人选;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对任职干部进行任职谈话。

2.此次基层正副职晋升必须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组织部和纪委监察处将全程指导和监督,对于违反干部选拔工作“十不准”、“十严禁”的情形,将严格追责问责,确保干部选任公平、公开、公正。

附件:

1.基层正副职晋升工作日程安排表

2.《湖北科技学院基层正副职岗位申报表》

附件1

基层正副职晋升工作日程安排表

内 容

时 间

日 程

成立领导小组

9月9日前

各单位成立基层正副职晋升工作领导小组,其中教学院领导小组

提出空缺基层正副职职数初步意见并报党委组织部

基层正副职晋升

9月12日

党委组织部公布空缺岗位

9月16日

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

9月20日前

各单位领导小组召开民主推荐,

确定初审对象,报组织部汇总

9月27日前

党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与公示

10月10日前

呈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

确定考察对象

10月14日前

各单位领导小组组织考察

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10月17日

各单位将考察材料

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10月21日前

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10月24日前

呈报校党委常委会,

审议确定拟任人选

10月31日

完成任前公示

11月4日前

发文与任职谈话

附件2:

湖北科技学院基层正副职岗位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

作时间

何时参加

何党派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现任职务

及任职时间

任同级职务及时间

近3年

年度考核情况

申报岗位(只能选择一类,并填写具体岗位)

(副)科长岗位

辅导员岗位

(副)主任科员岗位

是否服从

组织安排

□ 服 从

□ 不服从

所在

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人(签字):

说明:1.此表须同时交电子档和纸质档,逾期不再受理。

2.本表一式三份,交党委组织部、申报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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