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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学科和研究机构建设项目”合同书
日期: 2014-06-2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项目名称: 有机化学(配位化学研究室)

项目负责人:吴鸣虎孙绍发

项目起止年限: 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

一.项目建设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本学科(研究机构)保证所组织的科研、会议或考察等活动不偏离本学科(研究机构)的研究方向,以集中有限的学术资源,实现教学科研上的突破。

二)、本学科(研究机构)的研究方向主要限于以下几方面:

1. 配位聚合物研究;

2. 多元羧酸配位化合物的合成、表征及性质研究 ;

3. 手 性药物合成及折分 。

三)、项目建设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

1.建立有机化学(配位化学)研究室

2.建立有机化学(配位化学研究室)资料室

3.加强省级精品课程有机化学建设,订购本学科重要期刊

4.力争通过2---3建设使有机化学成为省级重点学科

5.加强科研团队建设,形成科研优势,力争每年获得1项省级

立项,多项省厅及院级立项

6、发表一定数量及较高质量的论文,力争每年在SCI发表2—4

篇论文

7、参加重要的学术会议

二.项目具体建设计划

1.配位化学研究室用房:配位化学研究室用房定于教4---201,总面积45平米,其中办公室一间:15平米;实验室一间:30平米

2.配位化学研究室配套仪器设备:(17.3万元)

显微熔点仪两台: 0.5万元 鼓风干燥机、电吹风:0.2万元

液显酸度计: 0.2万元 玻璃仪器: 1.5万元

基础化学试剂 0.8万元 电子天平两台 : 1.万元

磁力搅拌器四台: 0.25万元 烘箱一台: 0.5万元

电热四台: 0.2万元 鼓风干燥机、电吹风:0.2万元

水泵两台 : 0.6万元 液显酸度计: 0.2万元

真空干燥箱一台: 0.5万元 紫外光谱议: 8万元

减压系统一台: 0.5万元 基础化学试剂 0.8万元

实验台椅: 1.万元

药品柜两张: 0.2万元

紫外光谱议: 8万元

3.研究室办公室办公设备: 1万元

4.有机化学课程建设(2.2万元)

有机化学课程建设是有机化学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课程建设有利于该学科教学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加强该学科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

1.有机化学课制作: 0.2万元

2.有机化学、有机合成、高等有机化学试题庫建设:1万元

3.有机化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建设:1万元

5.有机化学资室建设1万元

图书资料购置计划(文科)

著作出版计划(文科)

三.项目进度安排

(分2005、2006、2007年填写)

1、2005年

1)购置必要的仪器设备

2)建成配位化学研究室,40M2

3)订阅一定数量的本学科重要期刊

4)获1-2项科研立项,其中1项省教育厅立项

2、2006年

1)强配位化学研究室建设,使该研究室基本满足本学科基础研究需要。

2)迎接省级精品课程验收。

3)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精细化工”。

4)申报一项省厅教研立项。

5)争取获一项省级立项。

3.2007年

1)申报省级重点学科:有机化学

2)争取获一项国家级科研立项。

3)迎接省级验收。

4)发表文章8-10篇,其中SCI3-5篇。

四.项目建设经费及保证金缴纳情况。

学校下拨项目建设经费: 20 万元。

院领导(签字)

五.项目预期成果和效益(验收指标)

1.学科达到的水平:院级重点学科 验收合格 、力争成为省级重点学科

2.科学研究

科研项目与经费:在任务期内,争取获准科研项目 15 项,获得科研经费 70 万元(要求获得不低于本项目资助经费额度)。其中国家基金项目(或重大工程项目) 1 项,省部级 3 项,横向课题 1项。

获奖:获市厅级成果奖 2 项;省部级成果奖 1 项。

出版著作与发表论文:出版学术专著 0 部,新编教材 1 部;发表论文 50 篇,其中SCI、EI、ISTP 10 篇,权威刊物 20 篇, CSSCI 0 篇。

申请专利:取得发明专利 0 项,科技成果转化 1 项。

3.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

在任务期内,培养硕士 5 人,博士 0 人。 教师中,教授 1 人,博士 1 人,硕士 2 人。

4.学术交流合作

在任务期内,举办国际学术会议 0 次,国内学术会议 1 次;项目组成员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1 人次,参加国内学术会议6 人次。

六.共同条款

1.甲方一次性拨付建设经费。如因经费不能如期拨付造成建设延期,或达不到预期验收指标,不得追究乙方责任。

2.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报告项目建设计划执行情况。逾期不报,甲方有权冻结建设经费。

3.乙方因主观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执行而要求解除的,应视不同情况,部分或全部退还所拨经费;如在相同情况下,乙方没有提出解除合同书的要求时,甲方有权根据调查情况中止建设计划任务及要求返还所拨经费。

4.乙方建设经费要强调投入产出,所有受资助的建设项目必须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和标志性成果。对能很好地完成项目所确定任务并具有显示度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学科,甲方将视情况给予必要而有力的支持。

5.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变更合同书有关内容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6.甲方应协助乙方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本合同书正式文本分存甲方、乙方各一份。

七.合同书签定各方

甲方:咸宁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 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组主要成员签名:

院长(系主任)签字:

(公 章)

(公 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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