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的发展需求,强化学生学籍学历规范管理,推进学生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和《湖北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湖科学〔2024〕37号),《湖北科技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湖科教〔2024〕52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晓明,张规富
副组长:李月生,彭胜国
成员:陈洪国,杜纪富,邹晶晶,王军涛,钱立冰,姬柳迪,钟杨,赵媛,梁天,曹晓明,张莹婷,陈钇江,韩小兵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本院转专业实施办法,对转出和转入的学生进行审核,并上报教务处。
二.转专业对象及条件
1. 转专业对象:
2024级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含23级留级转专业学生)
2. 基本条件
符合《湖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湖科教〔2024〕52号)第六条之规定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为在籍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一年级学生,完成原修读专业第一学期的全部应修课程且未有不及格记录;
(2)学生入学后,因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其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休学创业复学的学生,因自身创业情况需要,申请转入与其创业工作密切相关专业的;
(4)在学校就读期间入伍,完成义务兵役且未受到部队处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退役后复学时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5)其他特殊情形确需转专业的:学校因专业调整或专业停办,导致复学或留级的学生无法进入原专业学习的,征得学生同意后可以转入相近的专业;其他特殊情况,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的。
3.具有《湖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湖科教〔2024〕52号)第七条规定之情况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未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的学生;
(2)以艺术类(美术学和设计学类可以互转)、体育类、免费医学生、技能高考、普通专升本、“3+2”联合培养、定向或委托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等特殊形式录取的,或国家有相关规定、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3)由低学历层次专业转入高学历层次专业的;由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
(4)传统高考省份生源学生跨文理科专业类别转专业(文理科界限以高考招生要求为准),或新高考改革省份生源学生不满足转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
(5)处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6)身体条件不符合就读专业要求的(如学生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高考体检标准及限制条件);
(7)在校期间被认定为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或者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并在处分期内的;
(8)经学校研究认定不适宜转专业的。
三.各专业转专业比例及遴选办法
1.各专业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当年招生计划人数的20%,申请转出人数超过20%的专业以下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遴选:
(1)第一学期《形势与政策》、《大学英语读写Ⅰ》、《高等数学上》三门课程的加权平均分,占比50%;
(2)高考成绩,占比50%。
2.各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当年招生计划人数的30%,且体测成绩合格,若申请转入人数超过30%的专业按以下成绩由高到低遴选:
(1)第一学期《大学英语读写Ⅰ》《大学英语听说Ⅰ》和《形势与政策》3门课程的加权平均分,占比30%;
(2)高考成绩,占比30%;
(3)学院另行组织面试,占比40%。
各专业可转出和转入学生人数 |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可转出学生人数 |
可转入学生人数 |
1 |
化学 |
50 |
10 |
15 |
2 |
应用化学 |
50 |
10 |
15 |
3 |
核工程与核技术 |
45 |
9 |
13 |
4 |
生物科学 |
50 |
10 |
15 |
5 |
智慧林业 |
35 |
7 |
10 |
四.转专业流程
1. 2024年12月27日17:30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提交个人申请书,申请书需经班主任和系主任签字审核,并填写《湖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向所在学院教学办提出申请并交由院长审批,逾期不再受理;
2.2024年12月30日前,学院对提出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对拟上报教务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地点:
核化生学院二楼公示栏,联系电话:18972856968;
3. 若申请转专业人数超过限额,根据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进行遴选排序确定可转出名单,2025年1月10日前将拟可转出名单上报教务处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地点:核化生学院二楼公示栏,联系电话:18972856968;
4. 2025年1月15日前根据本实施细则对转入学生进行遴选,确定可转入名单并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公示。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请注意查看学校教务处及转入、转出学院及医学部网站上相关通知;
2.非临床医学类专业转入临床医学类专业总人数不超过28人(即转入人数≤28),由医学部统筹本项工作;
3.学校决定组建2024级临床医学专业(耳鼻喉方向)班,班级规模不超过60人,由医学部统筹本项工作;
4.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修完第一学期的所有课程,且无课程不及格情况;否则取消其转专业资格。转入新专业后,应补修转入专业第一学期已开设但本人未修的课程。因此,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应充分认识到学习上的难度,谨慎提出申请。
5.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在符合转专业基本要求的情况下,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因自身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可留级申请转专业,但必须符合转专业基本要求,经学校同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6.获得拟转专业资格后,如发现有不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的情况(如有课程不及格,个人资料信息虚假等),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核技术与化学生物学院
2024年12月23日
湖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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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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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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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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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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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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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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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满分 (全部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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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选科(在对应方框内打“√”)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思想政治 |
□地理 |
□历史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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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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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转出学院审查情况 |
是否受过纪律处分:
审查人: 年 月 日 学院(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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